一、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
(1)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按其所在场所执行电动汽车用电实行扶持性电价政策,峰谷价差和峰平谷时段保持不变,具体电价按《广东省物价局关于电动汽车用电实行扶持性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2)其中,政府设立的社会公共停车场中的充换电设施电价按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用电标准执行。
(3)鼓励电动汽车在电力系统用电低谷时段充电,提高电力系统利用效率,降低充电成本。
(4)广东省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峰谷分时电价表
二、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
1.充换电服务费用于弥补充换电设施运营成本,经营者在收取充电电费的同时收取充换电服务费。2020年以前,充电服务费实行*高限价管理,并动态调整。根据我市当前前期投入大、充电车辆少、平均成本高的实际,充电服务费按以下方式和标准执行:
(a)按充电电度数收取费用(不包含电费),上限标准为0.80元/千瓦时。
(b)按充电电度数加设施使用时间两步制收取费用(不包含电费),上限标准分别为0.60元/千瓦时、0.015元/每分钟。
2.充电服务经营单位可采用以上一种方式收取服务费,并在不超过规定标准的前提下,制定具体收费标准,鼓励经营单位对充电服务费给予优惠。
(a)目前,国家电网公司投资建设的公共领域充电桩分为直流充电桩和交流充电桩两种,直流充电桩主要有37.5kW、60kW两种功率类型,交流充电桩有7kW一种功率类型。
(b)电动汽车充电时间受充电桩功率及电动汽车电池参数两方面影响,充电桩所提供的电压及电流主要由车辆的电池控制系统(SOC)来控制,不同的车型、电池类型,SOC允许充电的*大电流也不相同。
(c)充电桩功率越大,充电时间相对也越短。一般情况下,直流充电桩40分钟左右可满足客户补电需求,交流充电桩6至8个小时可以充满电。